自助游意外身亡谁之过
今年6月底,梁某在网上发布组团到A地进行露营旅游活动的消息,陈某便邀请骆某(21岁)一起参加。7月
8日,在每人向召集人梁某交纳了60元费用后,13名成员遂乘车前往露营地,当晚该团队在A地河床裸露的石块
上扎帐篷露营。7月8日晚至9日凌晨,营地一带连下几场大暴雨,9日清晨7点左右A地山洪暴发,骆某在熟睡中
被山洪卷走死亡。于是骆某的父母将组织者梁某及一同出游的陈某等12名“ 驴友” 告上了法庭。原告认为,
此次出游的组织者兼领队被告梁某未持有任何经营旅游业的合法证照,亦未考虑7月正值雨季等气候灾害等因
素,且夜晚未安排人员守营,以致险情发生时没有及时发现。被告陈某是一个具有丰富经验的户外活动者,此
次邀请骆某同团出游理应对她的随队出游负安全防范义务,其未提醒和要求骆某撤离危险地带最终导致悲剧发
生。作为同行的其他被告,由于同一团队,他们之间应形成一个相互关照、相互救助的义务关系。然而,他们
竟无一人告知骆某紧急撤离。为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人身损害赔偿费152854元,赔偿原
告精神抚慰金20万元。11月2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梁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6万元,其余11名
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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