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津旅游品质保障
质监工作互动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 合作背景
上海与天津同为中央直辖市,分别是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中心城市。两地旅游业坚持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战略,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大旅游、大市场、大管理格局日趋成熟,旅游管理部门的交流合作愈加密切。为具体落实上海旅游委与天津旅游局加强合作的会商精神,经两市旅游质监部门协商,就加强两市旅游质监工作互动合作,推进两市旅游品质保障建设达成框架意见。
第二条 合作宗旨
上海、天津两市旅游质监上作互动合作旅游品质保障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而贯彻两市旅游委(局)合作会商精神,建立诚信旅游区域,精心打造旅游品质保障平台,创建和谐旅游环境,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以及两市旅游产业的更好更快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合作形式
(一)建立会商制度。暂拟每年一次,定期举行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二)建立联络员协调制度。由两地轮流派出一名联络员,拟定工作计划、组织会商、实施会商决定、协调日常事务。
(三)建立专家顾问制度。联络员负责召集由媒体、律师、学者、质监人员等组成的专家组,研讨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课题计划,并向会商会议提交有关促进两地旅游品质保障的建议和报告。
第四条 合作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平台
1、实现游客在两市区域内无障碍投诉,构建两市全覆盖旅游投诉绿色通道。
2、确立旅游投诉处理意见相互认同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
3、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并举,及时就地协调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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